公司注冊的數量越多公司就更不好起名字,所以一般在企業名稱核準時我們都會建議公司過準備幾個名稱,避免名稱有重復的影響核準時間。公司起名字也事需要符合一定規則的,不可以隨便取,今天北京注冊公司小編就和大家聊聊公司名稱這些事~~
企業名稱應當由以下部分依次組成:行政區域+字號+行業特點+組織形式
(企業名稱應當使用漢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名稱可以同時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企業使用外文名稱的,其外文名稱應當與中文名稱相一致,并報登記主管機關登記注冊。)
1、行政區域
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名稱,是指所在地縣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不包括鄉、鎮和其他地域名稱,在不會造成誤認的情況下,企業名稱冠以行政區劃名稱時可以省略“省”、“市”、“縣”等字。
2、字號
字號是一個企業區別于其他企業的重要標志。字號應由兩個以上的漢字組成。
企業有正當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異地地名作字號,但不得使用縣以上行政區劃名稱作字號。外商投資企業的中文名稱中不得使用外文字母、漢語拼音,國內企業也不得以外文字母、字詞作字號。企業字號一般不得使用行業字詞。
3、行業類別
企業應根據自己的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確定名稱中的行業或者經營特點字詞。該字詞應具體反映企業生產、經營、服務的范圍、方式或特點,不能單獨使用“發展”、“開發”等字詞;使用“實業”字樣的,經營范圍需涵蓋五大行業。
4、組織形式
企業應當根據自己的組織結構或責任形式,在企業名稱中標明組織形式。目前我國企業使用的組織形式大體有兩類:公司類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一般以“事務所”“經營部”“中心”“工作室”為組織形式。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以下這些內容和文字不得包含在名稱中:
(1)有損于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
(2)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
(3)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
(4)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會團體名稱及部隊番號;
(5)漢語拼音字母(外文名稱中使用的除外)、數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
注冊公司越來越多,名稱核準也就越來越難,企業設立沒有《企業名稱核準通知書》是不允許注冊的!